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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能源(600905) -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峡能源三峡能源(SH:600905)2025-08-06 10:45

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原注册资本286.252192亿元,修订后为285.87650142亿元[3] - 原住所修订后变更,邮政编码调整[3] - 多处章程表述修订,依据法规增加[3]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000000万股,已发行2858765.0142万股[6] - 发起人出资时间均为2019年6月[6] - 公司或子公司对他人取得股份有限制,财务资助有总额规定[6][7] - 董事等人员股份转让有期限和比例限制[8]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资料[10] - 股东按持股份额获利益分配,异议股东可要求公司收购股份[10] - 股东对违规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11]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及召集规定[18][19] - 股东会普通和特别决议通过条件不同[2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临时会议触发情形[43] 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9 - 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37][41]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54] - 公司设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51][52] 财务与分配 - 会计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按规定报送报告[57]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公司法,法定公积金有相关规定[57][58] - 公司有现金分红比例要求,调整政策需特定通过条件[59][60] 其他 - 公司实行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制度[5][6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63][64] - 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定[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