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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坤科技(301132)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满坤科技满坤科技(SZ:301132)2025-08-05 10:47

股份发行与股本变化 - 公司2022年8月10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36,870,000股,每股发行价26.80元[1] - 发行后总股本增至147,47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23.7117%,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76.2883%[2] - 2024年10月17日,激励对象44人归属61.6249万股,总股本增至148,086,249股[5] 股份流通情况 - 2023年2月10日,网下配售限售股份1,902,300股上市流通,占发行后总股本1.2900%[2] - 2023年8月10日,部分首发前已发行股份6,135,500股上市流通,占发行后总股本4.1605%[3] - 2023年12月22日,部分首发前已发行股份470,000股上市流通,占发行后总股本0.3187%[3] - 2024年8月12日,部分首发前已发行股份1,510,500股上市流通,占发行后总股本1.0243%[3] - 2024年12月23日,部分首发前已发行股份470,000股上市流通,占当时总股本0.3174%[4]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11日,数量为102,014,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68.8882%[17] 股东股份承诺 - 洪俊城等股东承诺自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首发前已发行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等[7] -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有发行人30%股份,不同持股时间有不同减持限制[8] - 吉安市明德伟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申报前12个月内新增持股,自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起锁定3年[8] 稳定股价措施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启动稳定股价措施[9]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单个会计年度内回购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总股本的2%[9] - 控股股东每次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股本的0.5%,连续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的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次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20%,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50%[9] 人员股份限制 - 高级管理人员胡小彬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4][15] - 监事肖学慧、杨向丽担任职务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15] - 实际控制人亲属人员洪秀凤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15] 其他承诺 - 若从事对发行人竞争业务,将转让或终止该业务,优先转让给发行人[12] - 发行人拓展业务,承诺控制企业不与其竞争,竞争时按多种方式退出[12] - 若未履行股份相关承诺,需在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股票,锁定期延长3个月,收益5个交易日内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14][15] - 若因未履行公开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损失,赔偿期间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14] - 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需补缴社保、公积金或受处罚,承诺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相关费用[14] - 若房屋租赁瑕疵问题致公司损失,实际控制人将全额承担损失[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