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医药(301520) -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4] - 成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10] - 指导监督内审部工作,内审部向其报告工作[10][11]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开展相关检查和评价工作并报告[11][12]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管行为等[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召开临时会议[17] - 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7,18] -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22] -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19] 其他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24]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 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