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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电力(600023)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能电力浙能电力(SH:600023)2025-08-04 09:30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构成 - 由3 - 5名董事组成[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连选可连任[6] 委员会职权与会议规则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6] - 会议应提前五天发通知,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14]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委员履职与记录保存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应建议撤换[14]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7] 议事规则相关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0]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