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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赛集团(30078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因赛集团因赛集团(SZ:300781)2025-08-01 12:02

信息披露责任人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3][29] 信息披露义务与文件 - 公司应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平[5]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6]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与要求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须审计[11]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一般可不审计[11][13]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披露[13] 特定情况披露要求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5] - 营业用主要资产异常超总资产30%,应披露临时报告[17] - 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应及时披露并每隔30日公告进展[21] 股东会通知与交易关注 - 公司应提前向股东发股东会通知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24] - 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关注[2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需报告披露[27] 信息披露流程与人员责任 - 公司对外发布信息需经多流程[30] - 董事等人员对信息披露承担相应责任[34][35][49] 内幕信息与商业秘密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违规,公司应签保密协议[40][41] - 公司特定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3] 信息存档与借阅 - 公司需对信息披露文件存档,保存不少于10年[47] - 借阅信息披露文件需经批准并及时归还[4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制定及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自审议通过生效[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