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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汽车(600166)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福田汽车福田汽车(SH:600166)2025-08-01 12:01

股本结构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917,400,367股,均为普通股[2] 股份转让与资助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3]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凭证[4] - 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法院撤销或认定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4][5]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相关主体诉讼董事等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4][5]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稳定[6][7] - 控股股东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遵循规定,不得干预公司重大决策[6]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等多项职权,选举和更换董事等[7]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9] 董事会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四人[16][17]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6] - 不同额度的投资、资产交易、捐赠等事项由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7]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内控委员会等多个专门委员会各有职责和人员组成要求[18][19][20] 高级管理人员与监事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21] -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会由九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21][22] 财务与审计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3]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24] 公司合并、减资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25] - 公司减资需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减资后特定情况下不得分配利润[2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