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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汽车(6001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持股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福田汽车福田汽车(SH:600166)2025-08-01 11:46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高管任职、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7]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8] - 大股东股权质押2日内通知并公告[10] 减持报备与限制 - 董事、高管、大股东减持至少提前17个交易日报备,公司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8] - 持股5%及以上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占比每减少5%,应报告公告,公告后3日内不得买卖[9]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5%时,3日内报告公告,期间不得买卖[10]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5%后,占比每增减5%,应报告公告,公告后3日内不得买卖[10]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5%后,占比每增减1%,次日通知公告[11] 增持规定 - 违反增持规定买入超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1] - 持股超30%股东继续增持,一般应要约增持,免于要约的首次增持应通知披露相关信息[11] 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5] - 公司董事、高管和持股5%以上股东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卖出后6个月内不得买入[15] - 公司董事、高管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7]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18]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公司涉嫌违法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19] - 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于年均净利润3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20] - 最近20个交易日任一日股价低于发行价,首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21] 减持方式限制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的1%[23]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的2%[23]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23] 增持比例限制 - 持股30% - 50%的相关股东,在前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或实施完毕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24] 违规处罚 - 公司董事未按规定填报信息等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经半数董事签字确认给予通报批评并处10000元罚款[28] - 违规买卖股票的董事除退还违规收益,经半数董事签字确认给予通报批评并处30000元罚款[28] - 股东单位派出专项责任人未按规定填报信息等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经半数董事签字确认给予通报批评并处10000元罚款[29] - 股东单位违规买卖股票使公司受处罚,公司收回违规收益,经半数董事签字确认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并处30000元罚款[29] -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 - 10倍罚款;无违法所得或不足20万元,处20 - 200万元罚款[31] - 违反禁止短线交易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并处10 - 100万元罚款[31] 增减持信息要求 - 董事、高管拟增/减持公司股票,涉及增/减持股数、价格/价格区间、增/减持股比、增/减持前后持股数及股比等信息[39] - 股东拟增/减持公司股票,涉及增/减持股数、价格/价格区间、增/减持股比及后续增/减持计划[42] 减持承诺 - 减持承诺为自本次增持计划最后一笔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福田汽车股份[43] 相关承诺 - 董事、高管承诺已学习并知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持股管理办法》规定内容[46] - 董事、高管承诺提供信息和买卖股票时遵守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情形[46] - 董事、高管保证自己及亲属不会违规买卖股票[47] - 股东单位派出专项责任人或股权代表保证所在单位不会违规买卖股票[47] - 董事、高管接受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如实答复问题、提供资料[47] - 董事、高管若违反承诺,愿意承担处罚和法律责任[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