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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准科技(68800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天准科技天准科技(SH:688003)2025-08-01 11:01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分支机构不得担保,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等担保[2] - 公司可为符合条件单位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必须对方反担保[3][6] 审议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6]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13]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风险处理 - 相关责任人发现被担保人经营恶化等需及时报告董事会[20] - 财务部需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可能风险并提处理办法[32] 追偿与责任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2]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在特定条件前不得对债务人先行担责[22] 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担保信息披露责任人,需披露相关总额及占比[25]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偿债公司应及时披露[25] 违规处理 - 股东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违规相关董事、股东承担连带责任[27] - 相关人员怠于履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可视情节处分并担责[27] 制度实施 - 本制度与其他法规不一致时以其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为准[30]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