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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60059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泰豪科技泰豪科技(SH:600590)2025-08-01 09:4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一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7] - 代表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十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议时,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7]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7]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7]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 -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二分之一以上的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时,会议应暂缓表决[12]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