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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6005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泰豪科技泰豪科技(SH:600590)2025-08-01 09: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通知股东[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延期与取消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日公告说明[15]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7] 会议主持 - 股东会由董事长等主持,不同情况有不同主持规则[20] 投票权征集与表决 - 公司相关方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 选举董事表决可实行累积投票制[23] 报告与记录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报告[24] - 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人数及表决权股份总数[2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6] 决议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28]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