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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焦作万方焦作万方(SZ:000612)2025-08-01 09: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3月13日获批设立,3月22日注册登记[56] - 1996年9月4日获批,9月9 - 18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3201万股,9月26日上市[57] - 2016年12月公司营业执照号码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73525171F[5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2199394元[5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92199394股,均为普通股[64] 股份相关 - 股份按1:1.5溢价发行,焦作市万方集团投入资产107590259元,折合71726839股国有法人股[4][63] - 佛山市物资贸易中心出资300万元,折合2000000股[4][63] - 河南冶金建材实业和海南豫州冶金建材各出资60万元,折合400000股[4][63] - 发起人出资时间为1993年3月19日[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69] 股东与股权交易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1]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71]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7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7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相关方诉讼维护公司利益[7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88] - 出现董事人数不足等情形,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8][8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92][93][9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9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2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3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普通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2]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30]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设立3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34][35]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不少于十五日[35]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35]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35]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在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36] 财务与审计相关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4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42]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3]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44]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3] 其他规定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48]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等的股东[47]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等的股东[47]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的股东[47]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