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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000698)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沈阳化工沈阳化工(SZ:000698)2025-08-01 09:01

股本结构 - 公司1996年设立时股本总额为14,94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3] - 1997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8000万股后总股本为22,940万股[15] - 1998年8月按10比3比例配股3,460.41万股,配股后总股本为26,400.41万股[15] - 1999年6月每10股送2股转增4股,分配后总股本为42,240.66万股[15] - 2008年8月非公开发行86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变为50,840.66万股[15] - 2009年6月每10股转增3股,分配后总股本为66,092.85万股[15] - 2015年11月非公开发行15,858.58万股,发行后总股本变为81,951.43万股[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19,514,395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份转让与交易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5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50]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1]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1]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5] - 外部董事原则上应占董事会人数的1/2以上[75] - 董事会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合并等方案,决定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79] -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7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9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7]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7] -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现金分红[119]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119] -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0]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报[11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