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等多项业务[4] - 公司经营的化学品包括次氯酸钠溶液、硫酸等[4] - 公司1996年设立时股本总额为14,94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19,514,395股,均为普通股[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1]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外部董事原则上应占董事会人数的1/2以上[27] -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7]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造成公司损失的人员提起诉讼[28]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2]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总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作决议[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不同情形的注销、转让时间及数量限制[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41] - 公司实行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3] - 公司调整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需经董事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3]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3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0]
沈阳化工(000698)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