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83116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制度通过 - 2025年7月31日董事会表决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 交易限制 - 董高及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4] - 8种情况董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4] 股份转让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6] - 董高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6] 减持披露 - 董高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区间不超三月[6][7] - 三月内减持超1%应三十个交易日前预披露[7] 买卖禁止 - 4个期间董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0] - 董高不得6个月内反向买卖本公司股票[10] 违规处理 - 董高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严重时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1]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