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831167) - 承诺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3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制度内容 - 适用于公司及承诺人在首次公开发行等过程承诺行为[6] - 公开承诺应含具体事项、履约方式等并明确期限[8] - 承诺人应守信履行,不得无故变更或不履行[10] 变更与豁免 - 因客观等原因可变更或豁免,方案经独董同意后提交审议[11] - 部分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12] 违规界定与披露 - 未履约等属违反承诺,变更方案未通过视同超期未履行[12] - 公司应及时披露承诺履行进展和情况[12] 其他规定 - 新实控人承接原实控人未履行承诺义务[13]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