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83116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全票同意[3]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9]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等属知情人[12]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至少保存十年[14] 报备要求 - 年报和中报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5] - 重大事项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5] - 收购或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7] 交易核查 - 北交所核查自查期间发现异常可要求公司提交说明[18] 材料内容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应含姓名、知悉信息时间等[19]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应含筹划决策关键时点等[19] 人员管理 - 内幕信息公开前知情人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等[22] - 定期报告公告前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25] 责任追究 - 知情人泄露信息或交易造成损失公司将处罚并要求赔偿[28] - 保荐人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8] - 知情人违规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8] - 知情人受处罚公司报送结果并公告[29]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与其他规定抵触以法律等规定为准[3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本制度经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