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83116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审批标准 - 对外投资达五项标准之一(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达五项标准之一(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提交董事会审议[9]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由总经理审批[9] 特殊情况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交易可免于披露或审议[10] - 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执行相关审批程序[11] 财务管理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日常财务管理及资金筹措等[12] 后续管理 - 投资项目实施后按需派驻产权代表[12] - 期末对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必要时计提减值准备[12] - 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16] 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情况及时披露[18][19]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21] 制度说明 - 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2] - 制度制定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