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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永道(83759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华信永道华信永道(BJ:837592)2025-07-31 12:4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9] 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12] 协议签订与公告 - 募集资金到位一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9] 账户管理 - 银行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9]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13] 资金使用与管理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等事项,经董事会审议且保荐或顾问发表意见[13]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分别设专户,使用完注销并公告[9]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17] - 节余超200万元或净额5%,董事会审议披露[17] - 节余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股东会审议通过[17] 置换时间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8] - 募投项目自筹支付后置换,在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18]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6]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26] - 保荐或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7] 报告出具 - 保荐或顾问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7]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出具鉴证报告[27] 信息披露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 募集资金置换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8] - 拟变更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3] - 募投项目年度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计划并披露[27] 责任与解释 -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30] - 未按规定使用资金致损失,责任人担责[3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生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