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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药房(60393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益丰药房益丰药房(SH:603939)2025-07-30 08:31

交易决策权限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以下由总裁决定[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10%由董事长决定[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通过[10] 股东会审议情形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所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在连续12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对外投资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应根据需要对被投资企业派驻产权代表[14] - 公司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在项目实施后三年内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书面报告项目实施情况[19]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的监督检查权[40] - 内部审计部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投资业务岗位及人员设置情况[41] - 内部审计部门监督检查投资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41] - 内部审计部门监督检查投资计划的合法性[41] - 内部审计部门监督检查投资活动相关法律文件的保管情况[41] - 内部审计部门监督检查投资项目核算情况[41] - 内部审计部门监督检查投资资金使用情况[20] - 内部审计部门监督检查投资资产的保管情况[20] - 内部审计部门监督检查投资处置情况[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