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提案规则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5] 通知规则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股权登记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8] 延期取消规则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若有此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特殊提议规则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记录保管规则 - 股东会记录保管期限为10年[32]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3]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5] 股份表决权规则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该部分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 投票权征集规则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7]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 - 关联交易事项表决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涉及特定事项需2/3以上通过[39][40] 董事提名规则 - 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提名[42]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为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2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42] 董事选举投票规则 - 董事候选人数可多于拟选人数,但股东投票候选人不能超拟选人数,所分配票数总和不能超拥有选举票数[43][44]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时选票数按规则计算[44] - 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44] 表决规则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45] 计票监票规则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46] 实施提案规则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49] 文件保管规则 - 股东会会议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存期限为10年[54]
满坤科技(3011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