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坤科技(301132)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委托理财审批 - 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7] - 额度占比超50%且超五千万元,董事会通过后报股东会审议[7] - 审批以闲置资金最近12个月累计发生额合计计算[7] 委托理财管理 - 财务中心负责方案论证、选受托方等日常管理[10] - 结算后10日内书面报告前12个月购买情况[11] 委托理财监督 - 审计部日常监督委托理财情况[13]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13] 委托理财披露 - 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18] - 出现募集失败等情形及时披露进展和措施[14] 公司制度相关 - 制度依国家法规执行,冲突时以法规为准[1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批准生效及修改[17] 其他信息 - 公司为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 - 时间为2025年7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