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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0029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蒙娜丽莎蒙娜丽莎(SZ:002918)2025-07-29 11: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权 - 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职权,如检查公司财务[9]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会议[15]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2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审计委员会督导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6] 审计委员会其他规定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7] - 内审部为审计委员会决策做前期准备[19] - 会议记录证券部保存十年[24]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5]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