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人[6][7]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交易,由董事长批准[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8]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12] 关联财务资助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且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的情况除外[10] - 向前款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其他关联交易规则 - 与关联人进行委托理财等,以额度计算适用相关规定[12]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3]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监督与保存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检查一次[20] - 关联交易决策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22]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22]
蒙娜丽莎(00291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