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控股(00311)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成立 - 公司于2012年3月30日决议成立提名委员会[2] 委员会构成 - 委员会主席由董事局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成员多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成员[8] 会议规则 - 会议次数不少于每年一次[5] - 审议事务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6] - 会议至少提前三日发通知,议程项目至少提前三日发予成员[11] 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局架构、人数及组成等[11] 董事委任 - 委任时委员会物色推荐,董事局确认,股东批准[15] - 重新委任时委员会考虑,董事局推荐,股东批准[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