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科技(688565)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减少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力源科技力源科技(SH:688565)2025-07-29 10:00

公司架构与制度 - 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涉及新能源等多领域[1][2][3] - 公司将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5]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表述改为“股东会”[6] - 公司修订并制定部分制度,部分需股东会审议[8][9] 股权与资本 - 因激励对象离职和业绩未达标,回购注销2,207,100股限制性股票[4] - 公司注册资本由15,193.71万元变更为14,973.00万元[4][12] - 公司总股本由15,193.71万股变更为14,973.00万股[4][13] 股东与会议 - 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5][26]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5][2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1/2以上)通过[29]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9]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3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36] 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40] -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1名[41] -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4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41] 利润分配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通过[44] - 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44]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4] 公司运营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提前委任[45][4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6] - 公司合并应签订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46] 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48]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报纸或公示系统公告[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