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城市开发(00563)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书
提名委员会成立 - 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8月20日决议成立提名委员会[2] 委员会构成 - 成员至少三名,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出任[2] 会议规定 - 会议次数每年不少于一次[3] - 法定人数不少于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4] 秘书职责 - 公司秘书担任秘书,记录会议内容并存档[4] 汇报与决策 - 向董事会汇报工作,行动须全体成员一致通过,否则提交董事会讨论[4] 股东大会参与 - 主席或代表出席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并回应股东提问[6] 检讨工作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等[7] 政策协助 - 协助董事会制定董事和员工多元化政策并检讨实施情况[7] 成员撤换 - 董事会可随时撤换成员,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秘书职务即不再是成员[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