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发股份(600885) - 宏发股份: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董事辞职 - 辞职报告提交董事会之日生效,公司两个交易日内披露[5] - 特定情形下辞职报告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5][6] - 董事会60日内完成补选[6] 其他人员变动 - 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人选[6] 职务解除 - 股东会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离职义务 - 董事离职后二年内承担忠实义务[10][11] - 违规造成损失需追偿含直接损失等[13] -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董事会申请复核[13] 制度适用与生效 - 适用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情形[15]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