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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高集团(001221)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悍高集团悍高集团(SZ:001221)2025-07-28 12:46

公司发展历程 - 悍高集团于2020年9月30日由悍高有限整体变更设立[5] - 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个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11] - 2024年5月1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将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5月18日[12] - 2025年4月11日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13] - 2025年5月7日获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批复[13] - 2025年7月28日深交所同意公司股票上市,证券简称“悍高集团”,代码“001221”[13] - 2025年7月30日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34,924,646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可在深交所上市交易[13] 上市条件 - 公司持续经营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5][17] -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1] - 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23] - 截至查询日,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24] 股本情况 - 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变更为40,001万元,股份总数达到40,001万股,公开发行股份占比10%[29] 业绩要求 - 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不低于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5亿元[29] 承诺事项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30] 保荐情况 - 本次上市由国泰海通保荐,已签署保荐协议,指定强强、曾晨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