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股份(600325) -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薪酬标准 - 基本年薪调薪增减幅度控制在公司调薪人员平均调薪幅度内[5] - 绩效年薪基数按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比例4:6确定[9] - 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绩效系数区间为0.6 - 1.3[9] -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基准薪酬与董事局主席岗位价值倍数差异为0.6 - 0.9[11] - 特别激励金额不超过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25%[11] 取酬方式 - 内部董事中兼任行政职务的按公司内部职务取酬,其他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4] - 董事局主席年总现金性收入含年度薪酬、现金性津补贴[5]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含年总现金性收入与非现金性收入[8] 管理监督 - 公司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方案制定、管理与监督[13] - 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参照同类别人员水平确定[13] 绩效薪酬 - 董事及高管任职不称职等情况应扣减或不发绩效薪酬[1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初定绩效年薪,可按不超初定金额80%预发,多退少补[14] 其他规定 - 公司发放薪酬时代扣代缴董事及高管个人所得税[15] - 办法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执行[17] - 办法由公司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17] - 办法经股东会审批后生效,修订亦同[17] - 办法自生效当年度执行,生效前未核定薪酬方案年度参照执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