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股份(600325) -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核算与审计 - 公司执行统一会计政策,按相关法规核算和编制报告[13] - 年度财务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聘请经董事局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5] 预算与资金管理 - 公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并逐级分解[17] - 公司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遵循“统收统支、收支分离、以收定支”原则,严禁设“小金库”[22] 资产与负债管理 -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损失金额较大需提交董事局审批并披露[25] - 公司对长期使用资产及在建工程投保财产险[27] - 公司建立应收款项定期对账与清查机制,业务和财务部门配合回收[28] - 公司定期对资产开展全面盘点、检查和价值评估[29] - 公司规范各类负债确认、计量、记录行为,加强应付账款和票据管理[26] 投资与担保决策 - 公司对外投资按金额和授权范围分别由股东会、董事局等审批,投资前需可行性研究[24] - 公司融资决策需经董事局审批后实施[28] -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须经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部分担保须股东会审议[28] 利润分配与制度施行 - 公司当年税后利润按规定顺序分配,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比例为10%[33]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