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发股份(600325) -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华发股份华发股份(SH:600325)2025-07-28 13:01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签署担保文件[2] - 可为有业务关系等偿债能力强的单位担保[4][5] 申请要求 - 申请担保人需提供企业基本资料等[5] - 对资金投向不符等情形的不得担保[6] 审批权限 - 董事局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局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 担保总额超规定情形需股东会审批[7] - 为关联方担保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8] - 连续12个月累计担保超规定由股东会决议且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事务负责 - 对外担保具体事务由资金管理中心负责[12] 后续管理 - 关注被担保人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局[13]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需及时披露[17] - 担保出现问题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局[14,15] - 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事局[14]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履约能力控制风险[15] - 多个保证人按份额担责[15]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分配预先追偿[15]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17] - 参与担保部门和责任人及时向董事局秘书报告并提供资料[17] - 批准的担保在指定媒体及时披露[17] - 担保信息未公开前控制知情范围[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