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04年2月2日获批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月25日在上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7.52152116亿元[7] - 公司成立时获批发行普通股总数24000万股,向发起人发行17800万股,占比74.17%[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752152116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局可向原控股股东定向发行不超总股本50%的股票[17]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有同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对违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请求审计委员会起诉[33] - 公司增加资本可通过向不特定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20]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规定程序办理[2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分别经股东会或董事局决议[21] 会议与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1]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6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70] 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局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设主席1名,副主席1 - 3名[97] -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7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74] 投资与担保 - 与主营业务有关的投资等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50%,且不超资产总额的30%[99] - 非主营业务的投资等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30%[100] - 单笔对外担保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0%;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超净资产总额的50%,且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10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2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注册资本的25%[127]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9]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43]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董事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49] -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相关部门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152] 章程相关 - 公司出现三种情形应修改章程,修改事项需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55] - 董事局依股东会决议和主管机关审批意见修改公司章程[157] - 董事局可制订章程细则,不得与章程抵触[159]
华发股份(600325) -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