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金国际(00097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后适用)
山金国际山金国际(SZ:000975)2025-07-28 12:01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6]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6] - 每届任期3年可连续聘任[8] - 因自身原因辞职或离职应提前3个月提出[8] - 出现规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7]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相关工作[9] - 负责管理董事会办公室[10] 公司保障 - 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和经费保障[12][13] - 统一对外信息发布渠道[13] 责任与问责 -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承担法律责任[15] - 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5] - 公告资料虚假致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5] - 工作失职等致多方面问题将视情节问责[15][16]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自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