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600113) -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5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提名[4] - 设召集人1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过半数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9] - 原则上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全体同意可免除[9]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11] - 工作条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