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600113) -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长提名,委员会选举[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8] - 提前3日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同意可免除[8]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8]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9] - 工作条例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1] - 工作条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