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为重大交易事项[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为重大交易事项[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为重大交易事项[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为关联交易事项[7]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为重大事项[8]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为重大风险事项[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为关联交易事项[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为重大交易事项[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为重大交易事项[6]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各部门(含子公司)需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后及时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2] - 重大事项涉及签署意向书或协议,内容或履行情况变更、解除、终止时需及时报告[13] - 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需报告原因、进展和预计完成时间,并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13]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14] 报告责任与流程 - 证券部和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报送资料[15]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需指定信息披露联络人并报证券部备案[15]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董事会秘书[15] - 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公司将给予处分并追究赔偿责任[15]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为准[17]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17]
同飞股份(30099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