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3] 股东会授权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7]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内资股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7] 股东会审议 - 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部分担保事项由出席会议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7种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9] -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6种标准之一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达规定标准需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为非现金资产需进行评估[18]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除审计或评估外,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临时股东会召集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3]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2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2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24] 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9]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28]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3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股东并说明原因[35] 董事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48]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51]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54]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4]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7] 主持相关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44]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42] - 会议主持人违反规则,经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43] 表决结果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53]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8]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涉及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8] - 公司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8] 决议后续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5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6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64]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66]
瑞联新材(68855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