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瑞联新材(68855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瑞联新材瑞联新材(SH:688550)2025-07-28 11:31

关联人界定 - 公司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5]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由总经理批准[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0][11] - 与关联方交易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由股东会批准[12]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具合理商业逻辑,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1] 其他禁止行为 - 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10] 交易金额计算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进行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金额累计计算[10][12][15] 特殊交易豁免 -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等主体间交易,可免于按本制度披露和履行程序[7] 关联人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公司做好登记并更新信息[6] 交易价格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原则[3]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8] 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 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1]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1]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2] 免予审议和披露情形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等可免予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2]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央行规定且无担保可免予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4] - 按与非关联人同等条件向董事等提供产品和服务可免予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4] 交易金额计算标准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以出资额为交易金额适用规定[24]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以公司投资等金额为计算标准适用规定[25] 禁止审议情形 - 公司不得审议交易标的状况不清、价格未确定等六种情形的关联交易事项[27] 公告及责任规定 - 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需符合多项规定[27] - 董事及高管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人侵占利益[27] - 关联人占用公司资源致损,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责[27] 制度效力及解释 - 本制度对公司及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具有约束力[27]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适用相关规定[27] - 本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8]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