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68855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等并提建议[8]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会议规则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主任委员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8] - 会议通知提前7日发出,紧急情况不受此限[8]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会议形成的议案或报告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事项与委员有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回避,无表决权[15] 实施与修改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