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通过与发布 - 2025年7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2] - 该制度由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5日发布[34]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且持股100%(含穿透持股)的子公司[5]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在50%以上(不含),或持股未达50%但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通过协议等能实际控制的公司[5] 会议与人员备案 - 子公司作出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后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会议决议及会议纪要抄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存档[10] - 非经公司推荐或委派的子公司董事等人员任命后2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备案[12] -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决定须在任免后2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备案[13] 人员述职与考核 - 公司派出到子公司任职的人员应于每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公司总经理提交年度述职[14] - 连续两年考核不符合公司要求者,公司可对子公司相关人员给予更换[14] 信息报送 - 分子公司应按公司人力资源部要求按时报送员工花名册等人力资源信息材料和统计报表[20] - 子公司月报及内部报表需在次月7日前上报,季报等在期末10个工作日内上报[17] - 子公司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需在每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并上报[20] 合同管理 - 订立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且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合同需事前报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2] 监督与审计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审计机构[25] -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巡检制度[25] 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日常信息披露的指定工作部门[27]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视同本公司发生,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7] - 子公司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披露前应控制知情范围,不得泄漏内幕信息[28] 采访与调研 -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接受财经、证券类媒体采访等活动[28] - 子公司接受采访或调研后需形成书面记录并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备[28][29] 考核体系 - 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需建立指标考核体系,年度结束后对高管综合考评[31] - 控股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制定和考核由其董事会负责[31] - 子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考核和奖惩方案由子公司管理层制定或参照公司规定[31] 考核流程 - 年度结束后,公司审计部等组成考核小组对子公司考核[31] - 考核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据此兑现高管年度绩效工资[31] 制度约束与生效 - 本制度受中国法律法规等约束[33]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3]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3]
并行科技(839493) - 子公司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