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信息申报 - 新任和离任董事、高管需在相关决议通过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9] 股份转让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0]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 减持计划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1][12] - 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超公司股份总数1%,应在首次卖出30个交易日前披露[12] 权益分派 - 因权益分派致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增加,可同比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1] 强制执行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3] 股份增持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30% - 50%,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15] - 原定增持计划期限过半,实际增持未达要求应公告原因[17] - 持股50%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增持,累计达2%当日至公告日不得再增持[18] 减持限制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21] - 公司或董事高管涉违法被调查及处罚判决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21] - 董事和高管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卖出后6个月内不得买入[23] 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23]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23] 融资融券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23] 信息管理 - 公司为相关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网上申报,每季度检查买卖本公司股票披露情况[26] 报告披露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时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6] - 股本增减致股东权益股份比例触及特定倍数,应披露变动情况[26][27] - 公司因可转债转股致股本增加,每季度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26] - 减少股本可能使股东成第一大股东或实控人,该股东应履行报告、公告义务[28]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反制度,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28] - 特定人员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情节严重给予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30] 比例取值 - 本制度中“达到”“触及”具体持股比例取值范围为该比例前后100股[3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2]
并行科技(83949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