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行科技(839493) - 内部审计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议案[2] 审计部设置 - 审计部受董事会领导,应配置专职人员和负责人[7] 审计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8] - 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11] - 审计提前五日通知[14] 董事会职责 - 督导审计部工作,审阅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8] - 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12] 审计部职责 - 对各部门、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进行检查评估和审计[8] - 建立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9] 审计部权限 - 要求有关部门报送资料、审计会计报表等[10] 申诉处理 - 被审计对象7日内可向董事会申诉,董事会15日内审议[15] 档案管理 - 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归档,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15]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日生效,制定于2025年7月25日[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