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证券(60113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制度相关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7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4]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4] 管理原则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现有和潜在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11] 沟通与活动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11] - 公司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6] - 公司可在必要时举行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并尽量公开进行[18] 信息披露与管理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变更后及时公告[14]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14] - 公司网站设“投资者关系”栏目,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信息,避免刊登传媒及分析师报告[19][20] 股东会与说明会 - 公司应做好股东会安排组织工作,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结合方式[18]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应出席[24] 责任与工作内容 - 公司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决策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7]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