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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百泽(30104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7月)
金百泽金百泽(SZ:301041)2025-07-25 11:46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及高级管理人员[2] 聘任与解聘 - 董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三十日内解除董秘职务[5]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一月内解聘[7] 聘任时间 - 原则上原任离职后三月内聘任新董秘[7]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月内完成聘任[7] 绩效与薪酬 - 董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11] - 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披露[1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