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与交易决策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发生一般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单独或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15]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0]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2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4][2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8] -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10日内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未在规定期限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20]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21]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3] - 股东会通知列明提案不应取消,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日公告说明原因[2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股东说明原因,延期要说明新日期[2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应以书面形式提出[20] 股东会表决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0,41]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做提案说明[35] -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逐个表决,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可能实行累积投票制[42]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需选举两名以上董事[44] 股东会其他事项 - 会议记录应记载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等内容[3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7,38]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则确定主持人[33]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提交述职报告[34] - 公司在股东会上通报重大事件,应与股东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48]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4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48] - 股东可在决议做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49]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由董事会提修正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2]
一心堂(002727)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