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6]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6]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6]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6]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必须审计[14]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15]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8]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8]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部分情况可豁免)[33] 临时报告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临时报告[2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需披露临时报告[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1]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8]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3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评估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31] - 公司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公司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公司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需提前20日发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发通知[24]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期至少2个交易日前发通知[24] - 股东会召开前十日股东提临时提案,公司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4] 信息披露管理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44] - 董事会每季度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检查一次[51] - 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每季度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检查一次[6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53] - 定期报告编制后提请董事会审议,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4] - 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事项需按规定提请审批后披露[46] - 重大信息报告人按要求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47] - 公司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50]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49] 资料保管与人员责任 - 证券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55] - 信息知情人员包括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人员[59] - 公司董事长、总裁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60] 信息发布流程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证券部制作、董秘审核、报送交易所等流程[63] 投资者关系与活动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64]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董秘需在相关人员接受采访调研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书面记录至交易所备案[65] - 业绩说明会应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事先公告[66]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公司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67] 自愿性与豁免披露 - 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应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71] - 涉及商业秘密等符合条件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3] -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及国家或商业秘密,可采用代称等方式豁免披露,处理后仍有泄密风险可豁免披露临时报告[74]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相关情况,还需制定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74]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董事会秘书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74]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需登记豁免方式、文件类型等事项[74] - 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豁免披露,还需登记信息是否公开等事项[75]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75] 违规处理 - 公司董监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77] - 公司部门或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损失,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但不免除董监高责任[77]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机构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77] 其他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事务参照本制度[79]
一心堂(00272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