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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00272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心堂一心堂(SZ:002727)2025-07-25 11:4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0]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10] - 设主席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批准[6] 任期与会议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任期一致,届满可连任[10]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7天通知,会前3日提供资料[18] - 三种情况主席3日内发召开通知[18] 会议要求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9] 资料保存 - 相关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3] 下设小组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裁任组长[11] 细则生效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以普通决议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