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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检科技(301115) - 《公司章程》
联检科技联检科技(SZ:301115)2025-07-24 10:46

公司基本情况 - 2022年4月29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万股,8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352.485万元[9] - 公司成立时发行普通股总数为5000万股[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8352.485万股,均为普通股[16] 股权结构 - 余荣汉持股1500.720万股,持股比例30.0144%[15] - 杨江金持股1024.165万股,持股比例20.4833%[15] - 汪永权持股477.945万股,持股比例9.5589%[15] - 宋文英持股341.390万股,持股比例6.8278%[15] - 陈红根持股170.695万股,持股比例3.4139%[15] - 刘小玲持股136.555万股,持股比例2.7311%[15] - 金卫民、钱文忠等11人各持股68.280万股,持股比例1.3656%[15] - 许鸣等6人持股数量为34.140万股,持股比例为0.6828%[16] - 李金林等7人持股数量为17.070万股,持股比例为0.3414%[16]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2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监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事、监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24] 股东权利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2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为公司利益诉讼[3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独立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2] - 监事会同意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4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监事会不召集时可自行召集主持[4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董事会2日内发补充通知[4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8]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设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8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98] - 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20%(无重大投资或支出时)[101] - 重大投资或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5000万元[101] 其他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7]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86]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监事比例不低于总数1/3[93]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