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锡有色(600301) -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人员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1名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6] 审批权限 - 总经理可审批与关联自然人小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8] - 总经理可审批与关联法人小于特定金额的关联交易[8] 报告义务 - 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经营等情况[8][14] - 内外部环境重大变化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4] - 业绩重大变动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5] 决策与程序 - 需经理层集体研究的事项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13] - 高级管理人员制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程序[13] 考核与处罚 - 董事会根据经营指标考核高级管理人员[16] - 按考核指标体系进行奖惩[16] - 总经理离任需审计[16] - 违规失职致公司受损严重应区别处罚[16] 细则相关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与法规冲突以法规为准[17] - 细则修改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提意见,董事会批准[17]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