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锡有色(600301) -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提名委员会运作 - 设独立董事召集人,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7][8]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8]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提前一至两个月提董事和高管人选建议[11] 会议相关 - 提前三天通知,会前三天提供资料[12]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过半数委员通过决议[12] 制度相关 - “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16]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实施,修订后原制度废止[16]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